随着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逐渐临近,为确保考生及其家长的正当权益得到全面保护,并维护我校的合法权益,我校特此发布以下严正声明: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组织招生工作,所有招生宣传和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我校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工作,学校也没有预科生。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不要轻信非法网站和其他机构的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二、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一)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和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文化课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按照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 ×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三、考生可通过我校官网、官微、招生咨询热线来了解相关情况,也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来校实地咨询。校内招生咨询点设在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综合楼9102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371-23880086。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