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新闻作者: 信息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19-04-22

  为进一步加强沙雅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沙雅县教科局计划于2019年3月初开始分批组织招聘团赴全国部分省市高校,面向2019届应届和往届生,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师范类专业开展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录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800人,具体学科详见《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全国应届、历届全日制师范类、综合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研究生、本科、大专、高职、中专学历毕业生为主。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不良嗜好。  

  3、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5、教师资格证要求:历届生需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需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并在上岗任教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学历专业要求:  

  (1)学前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  

  (2)小学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小学基础教育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3)初中、高中岗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8月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取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人员。  

  (6)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等方面疾病的,包含抑郁症等。  

  五、招聘流程  

  1、招聘时间:2019年3月10日-2019年5月20日  

  2、招聘方式  

  (1)现场招聘:  

  沙雅县教科局作为教师招聘用人单位,结合当前沙雅县学前教育、中小学师资短缺情况。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招聘组到高校招聘、专场招聘会以面试的方式为主。面试以微课试讲方式为主。  

  (2)网络招聘:  

  意向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证书复印件、微课视频以本人姓名+报考学科的形式发至邮箱SYX8324644@163.com,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且有意向到沙雅县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并完成登记报名。  

  3、录用:  

  2019年5月,由沙雅县教科局按照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的条件,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并上报地区、自治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需参加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活动,待正式录取后,与沙雅县教科局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自治区特岗教师入编手续。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如未考录自治区招聘教师岗位的,携带相关资料交沙雅县教科局资格审查、政审,审核通过后8月份正式到沙雅县教科局报到,由教科局按照学历、学科情况统一分配至师资短缺学校或幼儿园,报到时携带个人学历证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留存三方协议自行携带。所有签约人员,报到后需服从教科局统一分配安排。  

  4、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到岗后由教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解聘:  

  有以下情况者,沙雅县将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并协助推荐其他就业岗位:  

  (1)已签订协议学生3次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  

  (2)上岗一年内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聘用一年内若不具备教师职业要求上岗身体条件,双方自动解除就业协议。  

  (4)对瞒报既往病史或家庭异常情况的,一经查出,立即予以解聘。  

  六、教师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新招录的高中特岗教师本科生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7003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3861元(具体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  

  2、特岗教师:新招录的特岗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409元,大专6321元,中专6214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601元,大专3556元,中专3500元;  

  3、县聘教师:新招录的县聘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367元,大专6280元,中专6174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768元,大专3721元,中专3662元;  

  4、根据县财政安排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  

  5、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助100元--2000元;  

  6、探亲制度。未结婚教师保证每年寒暑假正常享受,回家探亲费需按国家规定可享受一次报销,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报销。  

  (二)住房待遇  

  1、所有招聘教师由沙雅县提供教师公寓,标准为50平米(可住2-3人),自己可以做饭,均配备有炊具、洗浴等简易生活设施。在未买房之前可享受教师公寓入住待遇,最长不超过5年。对与我县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赴我县上岗后,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安家费。  

  2、在我县工作满3年后,在本县购买首套房的,实  

  行购房补贴。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符合《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沙党办发[2018]98号)文件要求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对专科学历符合引进人才类别的,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七、工作要求  

  1、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2、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咨询方式  

  1、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

  2、沙雅县教师招聘咨询QQ群:887842754   

  3、电子简历投递地址:SYX8324644@163.com  

  4、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师资办。  

  5、各招聘组联系电话:  

  第一组:新疆、甘肃、青海、宁夏  

  

  第二组:四川、重庆、河南、湖北  

  

  第三组:内蒙、陕西、山西、河北  

  

  第四组:云南、贵州、广西、湖南  

  负责人:  

  

  附:沙雅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沙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