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吴金鸽 信息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4-09-12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平顶山市经济技术协作(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振华等3人滥发补贴、奖金问题。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张振华与平顶山市经济技术协作(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何学超、石文生等3人从下属企业违规领取交通补助、降温费、全勤奖等补贴、奖金。张振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9日,张振华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何学超、石文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刘冠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23年,刘冠军在担任东高皇乡卫生院副院长、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多次违规收受医药商红包礼金。刘冠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10日,刘冠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叶县自然资源局保安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郭广辉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4年5月10日,郭广辉在保安镇杨令庄附近进行日常矿山巡查时,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李某家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6月24日,郭广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连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跃勋等3人违规吃喝问题。2021年1月至2024年5月,王跃勋与村委委员阮伟、连军营多次参与公款吃喝并接受他人宴请。2024年8月23日,王跃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阮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连军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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