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专项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决定事项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张巍批示要求,安排部署全省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公平竞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立足职能定位,科学统筹谋划,尽快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采取超常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查办案件开路,室组联动、部门协作、同向发力,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持续加压增责,一体推进“三不腐”,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启动,取得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要将专项行动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内容,同步开展、一体推进。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举措,确保系统整治扎实开展,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查改治结合,做好线索起底、问题核查等工作,深挖彻查招投标背后的责任、腐败、作风等问题,持续释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烈信号;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实施“评定分离”等制度,健全防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滋生的体制机制。
会上,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3家省直单位及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等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分别就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