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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新媒体平台五强的通知



作者:  来源: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1-12-14  责任编辑:李曼琳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在上级宣传部门及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大力推进理论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等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学校声誉和地位不断提升,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一年来,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努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经研究,决定评选202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新媒体平台五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一)领导重视、工作得力。在本单位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对待新闻宣传工作,有明确的宣传工作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工作效率高,成效好。

  

  (二)组织健全、制度完备。新闻宣传队伍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备,积极开展新闻理论和业务学习。

  

  (三)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所属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特色鲜明,内容充实丰富,影响力大。有专人管理,网站栏目及新媒体平台内容更新及时,出现问题能及时回应和引导。

  

  (四)报道及时、宣传到位。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有效;新闻发布稿件数量多(二级学院投稿在20篇以上,职能部门投稿在5篇以上)、质量高、具有原创性,符合新闻稿件格式和内容规定,文从字顺,有温度、有亮度。

  

  (五)重点突出、影响力强。有典型的、优秀的新闻宣传案例与宣传人物,能够对学院师生起到积极向上的引导作用,影响力强。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参评条件

  

  参评者需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参评范围为全体教工,优秀通讯员参评范围为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全体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申报:

  

  (一)拥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与新闻素养,文字作品质量高,采用率高,在校级媒体平台年度投稿数量在4篇以上。

  

  (二)认真建设所在单位网站(含新媒体平台),平台更新频率快,质量高。

  

  (三)在外媒公开发表新闻稿件,且有署名。

  

  三、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QQ)五强参评条件

  

  (一)新媒体账号账号通过合法认证,且已通过学校2021年度新媒体(自媒体)年审。

  

  (二)有一定粉丝基础,在校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学校宣传部安排的各项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经常与校级媒体平台进行互动交流。

  

  (三)有稳定的原创内容输出与较高的活跃度,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与运营机制,设有专门团队进行运营维护。

  

  (四)能够密切的联系师生,为师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答疑解惑。能够起到宣传学院形象、引领青年思想的作用。

  

  四、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需以部门、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供申报表1份,并将相关材料一并送交;申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提供申报表1份,并有关新闻稿件填写至附件4内一并送交。

  

  (二)各二级分院原则上推荐教工2名,参与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学生3名(体育学院1名),参与优秀通讯员评选;各职能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党委宣传部根据所在单位年度新闻投稿数量和质量综合确定;校团委下属学生组织社团推荐6名学生参与优秀通讯员评选。

  

  (三)在学校党委宣传部下属媒体平台工作的学生记者回所在学院报名参评,不占用所在学院申报指标。

  

  (四)申报优秀新媒体平台,需要以平台为单位提交申报表1份,并将团队建设信息,新媒体平台粉丝量、阅读数、影响力等相关运营数据与情况总结、特色页面截图及上报材料目录一并送交。

  

  (五)所有申报表格和材料须经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12月17日12:00前送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综合楼9535室),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新闻宣传优秀评选”发送至邮箱hkcxcb@163.com ,联系电话:0371—23885832。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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