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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媒体(自媒体) 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宣传部  时间:2021-11-18  责任编辑:王晓枫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院新媒体(自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各单位新媒体(自媒体)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以校内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师生社团等名义开设运行的官方微博、微信、QQ和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账号以及师生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的含有学校名称或简称的各类自媒体账号 。

  

  二、年审办法

  

  本次年审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内新媒体(自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新媒体年审表》、《教职工生自媒体年审表》,并准确填报《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年审信息汇总表》。

  

  各单位报送《年审表》、《汇总表》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新媒体(自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抽查。对于通过年审的新媒体(自媒体)平台,有资格进行下一年度的更新运营,党委宣传部还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对于年审内存在问题的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党委宣传部将以书面方式反馈给所属(挂靠)单位;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三、具体要求

  

  1、新形势下,新媒体是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承载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职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做好本次年审工作。对于本次年审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取消“2021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2、《年审表》、《汇总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3日12: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综合楼9535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方式命名,打包压缩一并发送至hkcxcb@163.com

  

  3、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长期闲置未更新的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注销。

  

  联系人:王晓枫 联系电话:0371-23885832

  

  附件1:新媒体账号年审表

  附件2:教职工生自媒体年审表

  附件3: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年审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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