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政府党员干部游光辉违规参与聚会问题。2月8日,游光辉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控制群众聚集,仍接受游庄村某村民邀请,参与聚会、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2月11日,经新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游光辉党内警告处分。
2.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周庄村党支部书记陈红忠等人违规参与群体性聚餐问题。2月10日,大刘镇周庄村党支部书记陈红忠,村党支部委员张连斗、张自法,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陈桂平,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高东生等人,在疫情防控值班值守期间,接受该村某村民邀请,在其养殖场内聚餐饮酒,严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2月13日,经大刘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红忠、高东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连斗、张自法、陈桂平党内警告处分。
3.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张烈庄村聚众赌博问题。2月17日,接群众举报,召陵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在召陵镇张烈庄村现场发现2起聚众打牌、赌博问题,经查实,共有12人参与、11人现场围观,且大部分人员未按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埋下安全隐患。2月18日,召陵镇党委、政府受到通报批评,负主要责任的召陵镇党委委员刘松涛受到诫勉处理,包村镇干部程军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直接责任的张烈庄村党支部书记张丙奇、村委会主任刘臣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参与赌博的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炳祺、村委会委员刘顺宣(非中共党员)和提供聚众打牌场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张长轩担任的村内职务,同时张炳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张长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舞阳县侯集镇柿杨张村党支部书记杨跃卫、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春良等人聚众赌博问题。2月6日,杨跃卫、杨春良等人在该村某村民家中聚众赌博,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17日,经侯集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跃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杨春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临颍县石桥乡岭子李村村委委员刘玉良干扰疫情监测工作问题。2月6日,刘玉良在家中饮酒后,路过该村疫情监测点时,因酒后情绪失控,在监测点谩骂执勤村干部,严重干扰监测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恶劣影响。2月20日,经石桥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玉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漯河市西城区财政与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李亚伟失职失责问题。2月11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传真向西城区总值班室发送了文件通知,李亚伟作为值班人员,未及时将文件通知运转至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造成工作断档。2月13日,经西城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亚伟政务警告处分。(漯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