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荥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海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海鸥多次接受在荥阳市经营的河南某置业公司、河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宴请。2016年至2019年,海鸥在逢年过节和其儿子住院期间,多次收受下属赠送的礼金和购物卡,共计38.3万元。海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海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扶贫办原主任范立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7月28日,范立功驾驶单位公务用车至郑州市区办理私人事务,并在此期间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导致车辆遭到损坏,造成不良影响。审查期间,范立功主动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并主动上交公车使用费用。2019年9月,范立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中牟县大孟镇芦岗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广信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底至2018年,刘广信在担任芦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私设“小金库”,于每年春节为村组干部、党员发放福利,共计18.67万元;同时多次借工作之机组织村组干部到饭店就餐、到超市购买香烟、食品等物品,共违规报销费用14.4448万元。刘广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刘广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郑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