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实现履行职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做好经常性党性党风和党规党纪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自觉性,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
(4)做好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工作。引导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