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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9-10-11  责任编辑:李曼琳

各分院:


  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学院决定继续开展教学研究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本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至两年。


  二、申报立项条件与资格:


  (一)选题隶属指南范围,能切实反映并服务于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


  (二)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


  (三)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四)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五)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六)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七)项目申报主持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主要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项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含主持人)限7人。


  (八)项目申报人须承诺在研究期间发表1篇及以上CN级期刊教研论文,同时,学院为成果论文第一署名单位。


  三、凡是有在研院级、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获准结项的,其项目第一完成人(即主持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根据《立项指南》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一份,注意格式排版保持完整,双面打印,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粘贴《申请书》封面后,交申报人所在分院,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稿。


  (二)申报人隶属学院职能部门,可按照申报学科专业到相应分院申报。


  (三)各分院审查并签署意见,在申报限额内向学院推荐申报。各分院上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报送材料的电子版。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学院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六、学院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10月31日。


  教务处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立项指南.doc

附件2-教学改革申请书.doc

附件3-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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