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给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创造一个整洁、美丽、舒心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校园环境卫生主要包括校园公共环境卫生、室外卫生责任区卫生、室内办公环境卫生等。
第二条校园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场、校内道路、绿化带、人工湖、广场及亭台楼阁等,主要由保洁公司负责。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全天巡视保洁,保证公共卫生区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汇报。学院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保洁公司出现不符合保洁质量标准的情形,将通报有关责任部门及保洁公司予以整改。
第三条院文明办划定的各单位室外卫生责任区卫生,由各单位负责维护。卫生责任区要求清扫及时、彻底,无遗漏区域;地面无果皮、纸片、塑料袋、枯枝、树叶、石块等明显垃圾;无清扫遗留垃圾堆,无卫生死角;绿化带、花坛内保持干净,无树叶,无杂物,无杂草丛生,环境干净整洁。
第四条营业房周边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营业房周围10米内),由主管单位负责监管。
第五条室内办公环境卫生,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要求办公室内无异味,花卉摆放規范整齐,花盆内无杂物,花盆外无污渍,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下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物品;办公桌椅干净整洁,文件资料、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办公桌面无衣、物、包、食品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沙发表面整洁无污垢,附属物摆放整齐,无杂物堆放;文件柜表面没有尘土、污垢,顶部无积尘污垢,柜内物品、文件等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痰渍、无水渍、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室内无堆放纸盒、纸箱、包装袋等杂物;墙面无灰尘、无污、墙角无蜘蛛网;电源线、网络线、电话线等扎放整齐、无乱拉乱扯现象;窗户玻璃明亮、无污浊,窗台、边框无灰尘、污迹;门窗完好,办公室门口整洁,无杂物堆放。
第六条保洁公司负责校园内垃圾收集及外运,每天至少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各单位按时将垃圾桶放置在门前合适位置等待收集。
第七条学院每周(周四)开展一次全校卫生大扫除,各单位对本单位室内外卫生区进行大扫除,清理出来的垃圾装袋后定点堆放,由保洁公司统一清运。
第八条学院文明办联合党政办每月在全院范围内组织1—2次卫生大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卫生保持较好单位发放流动红旗。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办公室卫生检查标准
2、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卫生责任区卫生检查标准
3、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卫生检查评分表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附件一: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办公室卫生检查标准.xlsx
附件二: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卫生责任区卫生检查标准.xlsx
附件三: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办公室卫生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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