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定于 2019年3月至10 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 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 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 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全面,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国际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二是更国际,拓展国际赛道,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三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四是更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五是更创新, 广泛开展大学生和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 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 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 4)和萌芽版块(详见附件 5)。“6”是 6 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 2049 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
四、组织机构及参赛要求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
(二)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 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 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 比赛赛制
比赛采用学院初赛、学校网络评审和学校决赛三级赛制。学院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择优遴选推荐不少于10个项目进入学校评审环节。学校适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30个项目进入学校决赛。
六、赛程安排
所有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1.学院初赛(6月10日前)
各个院系自行组织学院初赛,遴选、推荐项目进入学校评审。
2.决赛(6月21日)
决赛形式:项目路演+创业项目答辩。参赛队伍代表讲解商业计划PPT(不超过8分钟),评委组提问、点评、打分(不超过3分钟)。
比赛成绩=项目路演成绩*40%+创业项目答辩成绩*60%
七、奖励设置
项目奖项:
特等奖1名,资助创业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3名,资助创业金1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6名,资助创业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0名,资助创业金8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特等奖、一等奖、均可免试入驻创客空间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工作。
组织奖项:
优秀创新创业学院奖2个,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创新创业组织奖7个,奖励金额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创新创业指导老师10名,奖励金额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八、材料报送
请按照文件要求向主管领导汇报,统筹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通知、收集、遴选本院参赛项目。进入决赛项目团队于6月16日前提交5份纸质版项目计划书至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具体问题也可到招生就业工作部咨询。
报送地址: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图书馆6624
联系电话:0371-23887396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
2019年5月10日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