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环安局)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012年以来,群众多次向区环安局反映,其管辖范围内的某企业存在偷排废气、恶臭扰民等问题,其中仅2015年以来群众的投诉件就多达34件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区环安局虽然有进行核实,但是工作不深入,导致偷排废气、恶臭扰民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直至2018年9月,国务院环保督查组检查发现,该企业仍然存在废气治理设施简陋,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对生产废气集中治理等问题,区环安局才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封生产设备。2018年9月,区环安局局长庄福源受到记过处分并免职;区环安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蔡进福、副大队长陈俊山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等问题。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下沉延平区督导,在查阅区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时,发现该局编印的28份周报除成文日期外,内容均相同。2018年9月,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年忠,副局长李月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并免职;2018年11月,区教育局安全股科员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德市古田县卓洋乡副乡长郑昌围挂钩帮扶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等问题。2018年1月至8月间,郑昌围为应付上级检查,在其挂钩帮扶的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手册中,分别虚增4次、3次入户走访记录。同时,在入户走访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未切实掌握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增收项目情况,导致1户挂钩贫困户未及时申报生产发展补助资金。2018年12月,郑昌围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的党员干部,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行动少落实差,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有的履职尽责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福建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