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四、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纪检监察室
2.来访请到: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纪检监察室
3.举报电话:(0371)23990699
4.举报邮箱:hnkcjw@163.com
五、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建议到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