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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招生就业部  时间:2019-03-11  责任编辑:李曼琳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及豫人社〔2019〕5号文的精神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2019年度内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困难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其中:

  

  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且是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学生。

  

  六类困难毕业生指: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本类别毕业生建议选择归靠至1或5填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毕业生(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将形成无效申报。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附件1),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在院系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三份,交所在院系,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特别提醒:

  

  1.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院系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院系认领审核的情况。

  

  2.银行账户需为申请人本人名下账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学院发放缴费卡银行账户,请仔细核对无误。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4月15日前,省级各职能部门完成信息比对。

  

  第3类困难类别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按照数据共享机制与系统内已有数据库直接审核校验。通过系统校验的可免予上传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三)学校集中初审、公示。4月15日—17日,各学院集中收缴材料并审核。

  

  1.院系审核:


  (1)登录系统,查找本院系学生并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及申报类别等,需人工审验的须有纸质材料支撑方可通过。各学院提前安排审核。系统账户密码将在2019届就业工作老师微信群中发布。


  (2)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盖院系行政公章予以最终确认;


  (3)对审核通过人员形成汇总表(按类别、学号排序),加盖院系公章后与学生申请表(与汇总表顺序一致)一起送至招生就业工作部(图书馆6624)。


  报送截止时间:4月17日17:00前


  明细表格式:


序号院系学号姓名申请困难类别备注

  2.学校汇总:4月18-19日


  3.学校公示:4月22-26日,如有提前不再另行通知,以实际时间为准。对公示无异议的,4月29日进行上报。


  (四)人社部门审核、公示。5月15日前,人社部门在当地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当地人社局对无异议的审核信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


  (五)及时拨付资金。5月底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实现资金直补到人,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财政部门直补到人确有困难的,也可通过人社部门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通知到位。从2019年起,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一通过网上系统申报、办理和查询。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2019年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联 系 人:孙永胜 尚冰


  联系电话:0371-22197577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2019年3月11日


附件一: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二: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用户手册V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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