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全面评价教职员工本年度履职情况及业绩贡献,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我院2018年12月31日前在岗的教职员工。2018年9月30日以后调整部门、教学单位的同志,在原部门、教学单位参加考核。2018年9月30日之后的新进人员本年度不确定考核等次。无故不参加2018年度考核人员,确定为不合格。
2.下列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1)非学院派出,但经学院同意参加脱产学习、进修,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2)本年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依据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结合其师德师风和学术成就,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3、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4、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服务的对象对其工作效果的满意度。
5、廉:是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及比例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各部门、教学单位教职员工优秀等次比例为本部门、教学单位参加考核人员(中层干部除外)总数的20%。学院中层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为参加考核中层干部总数的20%。
四、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和四个考核小组。其主要任务如下:
1.考核委员会。负责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确定学院中层干部的考核等次。郑逢斌、王庆礼同志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刘道衔、高如民、张国梁同志担任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其他学院领导为考核委员会成员。
2.考核办公室。负责处理年度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考核办公室设在学院人力资源部,张国梁同志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张治江、司玉、连北坤、张磊、孙鹏琛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3.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各部门、教学单位教职员工述职、测评及考核结果的汇总。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工作的准备与实施
1.12月下旬下发考核通知,各部门、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安排。
2.中层干部、教职员工按照考核办法和有关要求,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并于2019年1月2日前按要求填写考核登记表,其中教师岗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管理岗、教辅岗及工勤岗需填写《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用A4纸规范排版并正反双面打印。
3.1月2日至1月6日,考核小组根据分组安排,到各部门、教学单位组织中层及员工口头述职和相关测评。测评包括员工对中层干部的测评和员工之间互评两个环节。
4.1月8日前,学院考核委员会将测评结果分别反馈至分管院领导及各部门、教学单位。
5.1月17前,各部门、教学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与员工进行一对一谈话。各部门、教学单位根据员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测评结果反馈,结合谈话情况,研究拟定每位教职员工的考核等次,并在考核登记表中指定位置按要求为员工填写评语。
6.中层干部互评及考核等次的确定工作年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结果的公示及复议
学院教职员工年度考核拟定等次在学院内部公示。对拟定等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后3日内向学院考核办公室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在接到复议结果通知3日内可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考核结果的备案与使用
1.学院考核办公室将本年度考核结果交考核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备案。
2.各部门、教学单位将填写好的《考核登记表》于1 月17日前提交考核办公室(图书馆8824房间),由考核办公室按照考核委员会签署意见登记考核结果并存入个人档案。
3.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员工薪级工资(院龄工资)调整、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考核绩效核发以及员工聘任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每年上调一级薪级工资(院龄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及未确定考核等次人员,薪级工资(院龄工资)不做调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将予以解聘。
六、相关说明
1.年度考核工作是对教职员工进行的全面评价,事关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各部门、教学单位及被考核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考核期间,参加考核的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配合考核办公室做好考核工作。如遇公差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考核办公室请假,获准后方能外出。
3.其他有关事宜由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安排。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一: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8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情况.xlsx
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三: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