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征兵工作,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应征入伍,根据《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和河南省军区动员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豫动〔2018〕1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当前,大学生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我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院今年大学生征集任务。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征集的大学生,是指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征集的大学生必须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政治审查标准。
二、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
(一)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的大学生应当履行兵役义务,学院保卫部应组织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大学生进行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工作开始前,各相关单位、各分院要组织适龄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学习兵役法规。兵役登记核验主要程序是:
1.印发通告或张贴公告,告知兵役登记核验的时间、地 点、程序、方法和内容;
2.对适龄学生情况详细登记或核验,并进行目测初审;
3.依法确定应服役兵役、免服兵役、缓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认真填写《兵役登记证》;
4.将《兵役登记证》报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
5.发放《兵役登记证》;
6.上报工作总结和相关登记、统计数据等资料。
(三)保卫部安排各分院组织被确定为应征公民的当年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开展入伍预征工作。对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初审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发给《预征通知书》。
三、强化组织领导
深刻认识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一把手”工程,列入班子会的议事内容,坚持“一季征兵、全年准备”,统筹部署,合力推进。
(一)成立以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书记和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宣部、教务部、财务部、招生就业工作部、学工部、保卫部、各分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成立由保卫部部长担任站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征兵工作站,具体负责学校征兵工作。工作站指派专人作为专武干事,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工作。
(三)各分院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征兵工作。
四、深入宣传发动
认真贯彻执行《国防教育法》,积极组织开展日常国教育宣传活动。每年5月为我院的征兵宣传月,各部门和各分院要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充分发挥校园网、微信微博、电子屏等平台,全面深入进行征集大学生入伍宣传发动工作。各分院要提高工作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通过召开征兵动员专题会、主题班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切实把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报名应征流程等宣传到每一名学生。
五、落实有关政策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规定,吸引和鼓勋大学生积极投身军营,学校继续畅通大学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做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考研加分、硕士研究生定向招生和专升本计划单列、退役复学后转专业、就业服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了增强征兵优惠政策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经学院研究,决定出台“六条”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
1.学院授予应征入伍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2.学院对应征入伍大学生发放奖励和入伍纪念品。
3.学生在部队期间的经历,可作为其毕业实习经历。
4.入伍学生,在校期间修够毕业所需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准许其按期正常毕业。
5.退役复学学生,复学后军事理论课和体育课免修。
6.退役复学学生,在评优评先、入党、就业等方面学院优先推荐。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