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文章被院报第33期刊用的作者,请携带有关证件于2013年4月15日、16日,到金明校区行政楼539室院报编辑部领取稿酬,请大家互相转告。 希望广大师生一如既往地支持院报工作,积极踊跃投稿。 投稿邮箱:mspaper@henu.edu.cn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报编辑部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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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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