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坚决刹住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按照院党委、纪委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
二、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
三、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
院各级党(总)支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以优良作风带政风促民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不以任何名义收受月饼等节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给广大干部群众树好标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院纪检监察室将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开展对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问题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赠送、收受月饼等节礼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不贷,并点名道姓曝光;对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部门和个人,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371—22617580
举报监督邮箱:msxyjb@126.com
中共河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