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根据财税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财务决算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学院财务部定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4日进行2015年度财务决算。2015年12月25日起停止报账,并停止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2016年1月5日起恢复正常报账。
2.从学院财务部借支预付的款项,经办人应于2015年12月25日前索取票据冲账;借支周转的款项请借款人于2015年12月25日前归还借款。
3.当年应收回的房租、管理费用、水电费等收入款项,请合同签订部门对照合同条款,于2015年12月25日之前催收入账。
4.已经支付并取得票据的业务事项,应于2015年12月25日前按照签批程序报销。否则,跨年度票据不予受理。
5.定点记账的采购业务,相关部门或者经办人应于2015年12月25日之前办理完清算结算手续。
6.资产清查后,确认丢失、损毁、报废的资产,年底前以部门为单位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以财务部另行通知为准。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财务部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