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现将2017级本科生户口迁移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内生源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2017级外省学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交辅导员处,辅导员收齐后登记相关学生信息(见附件1:2017级户口迁移学生信息登记表),按分院统一将纸质表格(盖分院章)和电子表格交至民生学院保卫部。(注:户籍迁入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民生学院,邮编475000)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手工填写的一律无效。
2、《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项目不得涂改(涂改后需加盖户籍章),必须注明户口性质,公安部门户口专用印章必须清晰。
4、《户口迁移证》必须在迁移有效期内。
5、上述4项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在9月12日前,由辅导员统一收齐后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交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保卫部,逾期不予受理。
五、凡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必须前往金耀派出所办理开封市居民身份证(请保持预留电话畅通,户籍办理完毕会通知学生办理),如不办理,户籍将被冻结,所有后果学生自负。
六、特别提醒:请慎重考虑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如入学报到时选择不迁入,以后若要求再迁入将无法办理。
保卫处户籍室咨询电话:0371-22198110
保卫部邮箱:msxybwb@126.com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保卫部
2017年8月28日